115學年度大學個人申請入學第二階段指定項目甄試:面試時間暨應考須知

一、報到及考生休息室:行政大樓二樓205教室

(一)請依報到時間進行報到,並請出示國民身分證(或有效期限內附照片之健保卡、駕照、護照等政府核發之證明文件)以查驗身分,未攜帶者將依本校「辦理招生考試試場規則」第13條辦理。

(二)請聽候叫號人員指示依序面試,面試時「不得」攜帶任何資料。

二、詳細報到及面試時間,請自行查閱以下pdf檔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