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3-1 特教知能檢定考試公告

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特殊教育學系知能檢定考試公告

主 旨:實施「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特殊教育知能檢定」。
說 明:

一、依據:依「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學生基本能力鑑(檢)定辦法」第 2 條訂定本要點。

二、實施目的:為增加本校學生就業競爭條件,及提升其教學基本能力。

三、實施對象:本校在校學生及畢業校友皆可報名參加。

四、報名日期:113年1001(二)8:30 10月09(三)17:00止

五、報名方式:

步驟1:至Google線上表單填寫報名資料,網路開放時間10/01(二)08:30-10/09(三) 17:00      https://forms.gle/jPBR5DRVf1fpW5nLA

 

步驟2繳交報名費用:本系學生 100 元整、外系生 200 元整。【至行政大樓二樓出納組外機器繳費(能力鑑定費)】→請於收據上聯加註系級、姓名(自行保留下聯收據)。

步驟3:10/09(三) 17:00至特教系辦公室(行政大樓 207 )繳交繳費收據申請聯。

六、檢定考試日期:113 10月29日(二)下午 16:00-17:00

檢定考試地點:篤行樓五樓教室

公告檢定通過名單:113 年 11月 15 日(五)。

相關事宜可洽詢黃楨芬助教(02-27321104 分機 62150)

七、檢定內容:紙筆測驗,滿分 100 分。

參考範圍:108-113年 全國教師資格檢定、108-112年各縣市教師甄試

八、本系特殊教育知能檢定標準:總分 70 分為通過,80 分優等,90 分特優;
通過者由特殊教育學系頒發檢定電子檔證明書。

九、本項考試各項相關事宜皆公告於本系網頁https://spe.ntue.edu.tw,不再另行通知。

註:教甄教檢考古題 請參閱雲端 https://reurl.cc/dL8e96 (僅考特教領域)

 

 

國立臺北教育大學特殊教育學系特殊教育知能檢定實施要點

 

一、 依據:依「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學生基本能力鑑(檢)定辦法」第 2 條訂定本要點。

二、 目的:為提升本校學生特殊教育基本素養,增加就業競爭條件,特訂定本要點。

三、 參加對象:本校在校學生及畢業校友。
四、 報名方式:

(一)  報名時間:每年 4 月、10 月辦理(依主辦單位公告時間辦理)。

(二)  報名費用:本系學生 100 元整、外系生 200 元整。

(三)  報名地點:特殊教育學系辦公室(行政大樓 207 室)。
五、 檢定方式:

  1. 紙筆測驗。
  2. 內容均為特殊教育相關知能。

六、 檢定標準:總分 70 分為通過,80 分優等,90 分特優;通過者由特殊教育學系頒發檢定證明書(電子檔)。

七、 每年度測驗時間與地點等具體事項,均依本系網頁公告為準。
八、 考生如違反考場規則依本校招生考試考場規則辦理。

九、 本要點經系務會議及院務會議通過後實施,送教務處備查。